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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版本之牌照/许可证将会在2024年5月6日推出

2024年5月6日起,如申请人在牌照申请时提供了电邮地址,辐射管理局将在牌照申请获得批准后向持牌人发放电子牌照/许可证。电子牌照将会发送到提供之电邮地址,无需等待邮寄派送。纸本牌照/许可证将继续签发。

根据《辐射条例》的规定,你必须将牌照展示在设置辐照仪器的处所的显眼处,或在贮存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有关放射性物质的处所的显眼处。请注意,你应出示原始电子牌照或原始纸本牌照。你可以选择展示原始电子牌照,但不得展示电子牌照的列印本。

我们鼓励所有申请者通过我们的电子辐射牌照及服务系统 (ERLS) 在线提交申请。线上申请可以让审核和处理更有效地进行,节省审批时间。

如有疑问或需进一步了解详情,请随时联系我们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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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© | 重要告示 | 私隐政策 修订日期 2023 年 1 月 1 日